相撞
我迟到了,上班不久就迟到,闹钟坏了。祸不单行,我又多坐了一层电梯,只好跑下去。着急中,随着一声惊叫声,我和一个人摔倒在了楼梯中间。是一个姑娘,我这“海拔”、这块头碰到谁身上都不会好受,要是时间充裕,我肯定会送对方上医院。可事实足,我当时只来了一句“不要紧吧”,连姑娘什么模样都没瞧清楚,便匆匆离开了。
晚上,大家在报社会客厅就餐。吃饭间,阿梅与另一女同事在对面对我指指点点,正当如坐针毡时,阿梅来到我面前。
她是那一类能让人如沐春风的女孩,身材瘦削,不施粉黛,五官很生动。她气呼呼地质问我:“撞倒了人为什么不道歉?”
我拙于言辞,摸摸鼻子,离题三百里地道:“我当过兵,深知时间就是生命,时间就是胜利,我不想迟到得太严重。”
“连撞人的理由都冠冕堂皇,不过撞了人总得道歉呀,你就是新来的那个‘水丰月’吗?笔名蛮有格调嘛。”
“我工作时的签名是‘水丰月’,我的真名叫宋建清,下午撞着你了,实在不好意思。”我边解释边道歉。
见我态度诚恳,阿梅说:“没事,以后注意点儿就行了。”
交往
为了工作方便,报社安排一部分人住在不远处的一幢居民楼里。我与阿梅也在其列,碰面的机会自然较多。
虽然住宿楼离报社不太远,但作为女孩的阿梅,每晚下班如果不与其他同事一道回宿舍,一个人夜里行走在大街上总免不了担陈受怕。
那一天,阿梅忙完手头的事务,恰巧我也忙完工作,于是她大方地问我:“能一起回宿舍吗?”
“可以,要做护花使者了,荣幸荣幸。”我没心没肺地笑。
阿梅的脸映出淡淡的红晕,斜睨我一眼道:“瞧你得意忘形的样子,那还不快走。”
自从第一次与我在晚间一同回住宿楼后,很多时候只要同班,我们基本上都是一起走回宿舍。
后来,开朗的阿梅每晚忙完工作,只要知道我也在上班,就会在楼道里或对面的办公室里喊一声“宋——建——清——,走不走——?”我则答“走”或“你先走”。我们的对话与行为常引来个别同事奇怪的目光,但我们从不会理睬这些。
一日,看到阿梅在宿舍楼下的卤肉摊买肉夹饼,我灵机一动,又没心没肺地谐谑她:“不怕长胖吗?”阿梅瞟我一眼,拋出一句:“有什么可怕的,我才不怕呢。”接下来的日子里,只要碰到一起,我与阿梅都要斗上一两句嘴。
求助
作为一名文学爱好者,我喜欢闲暇时码上几段文字,杜撰一些与心情有关或无关的小稿。
听说阿梅打字速度挺快,我便拿了一份小稿试探性地对她说:“能抽空帮我把这份东西敲一敲吗?”
她回复我:“打字就打字呗,什么‘敲一敲’,真是老鼠钻书箱——咬文嚼字。”
“哪里哪里,跟你比当然是‘小巫见大巫’了,你是大编辑嘛。”
“哼!有求于人,还敢耍贫嘴。”
“不敢不敢,有劳你给帮个忙吧。”
“那有什么报酬,给买一份冰激凌吧?”
“好,说定了。”
其实,不上班时在住宿小区也经常与阿梅碰面,不过在这个时间段里,我们倒经常把买冰激凌的事给疏忽了。报社大部分是下午班与晚班,而每次轮到与阿梅一个班时,下班后都是夜里12点过了,街道上的冷饮摊早已收了。就这样,从初夏到深冬,一直未能给阿梅买到冰激凌,她给我敲的稿子倒是越来越多。
每次下夜班与阿梅走在一起,都会念叨:“看来答应给你买冰激凌的诺言不太好实现了,每次想起此事总觉得有欠于你。”
她则嫣然一笑说:“你还记着啊?那就先欠着吧!”
偶遇
时光飞逝,初夏季节的一天下午,我回原就职的军事单位拿自己以前写的手稿,刚出营区大门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——阿梅。
“你怎么会在这儿,办事还是访友?”我问阿梅。
“我家就在附近,回家拿点东西。你呢,原单位就是附近那个部队吗?”
“是啊。回不回宿舍?回的话一起走吧,我正好也把冰激凌给你补上。”